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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是学校行政组成部门,正处级建制,两个部门合署办公。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是在学校外事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是:

1.负责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及港澳台事务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

2.负责与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教育机构、基金组织等建立校级合作伙伴关系,归口管理校级涉外公函、合作备忘录等,为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对外开放工作和国际化发展战略提供信息,对接资源,搭建平台。

3.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全校涉国(境)外交流活动,审核全校外事接待活动,并负责学校重大外事接待活动及校级出访活动的策划及实施。

4.牵头做好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的选拔、行前教育、过程管理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5.统筹学校来华留学生工作。

6.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机构(项目)的开发、洽谈、审核、报批、年报、评估和协调服务工作。

7.负责学校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会同人事部门拟定长短期外国专家、外籍教师的聘请计划,签订相应聘任合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实施分类管理,并负责专家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效益评估。

8.会同科研部门推动专家、学者的双向学术交流,组建、申报各类国际科研合作平台,引进高水平国际科研合作项目等。

9.负责涉外会议、学术活动,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合作及其他有关涉外活动的专项审核报批、政策指导与协调工作。

10.归口管理学校各类因公出国(境)访问工作,并负责对学校持因公证照人员出国(境)执行公务活动的申报进行审批。

11.负责学校国际中文教育工作和海外孔子学院(课堂)及相关机构的管理与服务;牵头选拔、推荐、考核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组织召开孔子学院年度理事会,配合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开发实施各种国际中文教育项目等。

1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港澳台教师管理,组织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宣传、教育培养及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对港澳台地区相关交流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13.统一负责学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会同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做好涉外事项保密审查、审批工作。

14.负责学校外事后勤服务工作和外事后勤设施的使用、管理。

1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