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文版

关于转发2022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09:39:5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2022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方式

本项目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不受理个人申请。有关项目介绍、时间安排、申报材料等详见项目简章(附件1)。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3-12个月

2.博士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4.硕士研究生:10-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6.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派出人员条件、选拔办法及派出流程详见项目简章(附件1)。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协议中/外文扫描版附单位推荐公函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20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uasaf@swu.edu.cn。新获批项目结果将于2022年2月底前公布。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统一组织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禹丞

联系电话:68250773

电子邮箱:euasaf@swu.edu.cn


附件1. 2022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pdf

附件2. 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0月13日


◎◎◎欢迎广大同学踊跃报名!◎◎◎

    了解更多交流学习项目,请访问国际处/港澳台办网站
http://gjc.swu.edu.cn/

国际处/港澳台办微信公众号海外交流学习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