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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港澳台学生

关于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11:30:56  浏览次数: 

全校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度我校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读港澳台及华侨本科生,2024级新生原则上不参评。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奖励标准及名额

本科生奖学金:特等奖8000元、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4000元。

根据教育部分配的评选名额,我校本次可评选的奖学金人数为21人,具体名额如下:

类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港澳及华侨学生

本科

0

2

4

7

台湾学生

本科

0

2

2

4

三、评审基本条件

报名申请本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评审内容

(一)学习成绩:学年内各科成绩优良;

(二)学习态度:态度端正,勤奋好学;

(三)行为表现: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及院系、班级所组织的活动;

(四)在校期间的奖惩及获奖情况。

五、评审程序

(一)评审工作时间:10月21日—10月31日;

(二)根据学生意愿自主申请,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由学生本人交学校港澳台办公室;

(三)学校港澳台办公室组织评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初评,并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

(四)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向全校(港澳台办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初审合格学生名单,无异议后确定为建议获奖学生名单;

(五)学校港澳台办公室上报教育部;

(六)教育部批复最终获奖名单。

六、申请材料

(一)打印并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院(系)审核意见由主管学生工作院(部)领导签名,并盖学院(部)公章,学校审核意见一栏不填

(二)打印并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附件3)中的个人信息部分,交由所在学院(部)辅导员及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教务处打印的西南大学学业成绩表(含全科绩点和本人专业排名)2023-2024学年度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证明(请学院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格式参考附件4)、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辅助证明材料;

(四)以上材料请于在2024年10月18日17:00前交至学校港澳台办205办公室(北区紫藤苑内)。

联系电话:68253749 张老师

特此通知

港澳台办公室

2024年1010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表.doc

附件4:2023-2024学年度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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