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文版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选派2019年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5 16:20:57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推荐教师赴海外华校任教的通知》(渝统通[2019]18号)精神,现面向全校在编在岗教师招募2019年外派汉语教师,欢迎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一)泰国国光中学孔子课堂:1名

(二)泰国普吉泰华学校:3名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

汉语国际教学、汉语水平考试培训、中国文化推广活动组织等

赴任时间为2019年5月,任期1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勇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能熟练利用英语或(和)驻在国语言开展工作。

(二)报名要求

请于3月21日15:00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西南大学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员报名表》(附件一)

2. 外派教师简历表(附件二)

3. 外派教师考核表(附件三)

4. 身份证复印件;

5. 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6. 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7.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 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明、聘书等;

四、选拔流程

经学校推荐并通过市统战部审核的报名者将确定为候选人,候选人须参加市统战部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待遇

(一)中央统战部支付外派汉语教师月薪含税10,000元人民币,国际往返旅费、国内中转食宿、交通及办理出国手续等费用。月薪支付按实际出入境时间计算。聘方提供意外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基本生活补贴。

(二)学校待遇:参照《西南大学孔子学院公派教师选派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17〕71号)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科(紫藤苑205办公室)

联系人:周炼

联系电话:023-68253748

电子邮箱:hantui@swu.edu.cn

附件一:西南大学外派汉语教师候选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二: 外派教师简历表.doc

附件三:外派教师考核表.doc

◎◎◎欢迎广大同学踊跃报名!◎◎◎

    了解更多交流学习项目,请访问国际处/港澳台办网站
http://gjc.swu.edu.cn/

国际处/港澳台办微信公众号海外交流学习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