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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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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6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6 11:11:23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因公出访效益,切实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部门及学校有关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请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报送2026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严格按照因公出访各项文件规定和“过紧日子”要求,遵循“无计划、不出访”的原则制订2026年度因公出访计划。参加主办方在国(境)外的线上国际会议纳入因公出访管理,统一报送计划,实际执行前履行相关手续。

(二)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发展、队伍建设国际化定位和对外开放工作重点,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原则,集体研究,充分论证,认真、科学、合理制定并报送2026年度因公出访计划(包括党政干部一般性行政出访和教学科研人员学术出访)。

(三)在制定党政干部一般性行政出访计划时,要从严确定参团人员范围,如实填写出访任务(实质性项目和具体交流内容),详述出访重要性、必要性,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和照顾性出访,不得安排无关人员“搭便车”;各单位要积极鼓励教学科研人员主动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学术出访团组批次数、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四)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一般性行政出访应遵守领导干部因公出访限量管理有关规定。原则上同一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期出访;同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团出访,不得同时或6个月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个国家或地区。

二、填报要求

(一)各单位须分类逐团详细填写《2026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申报表》(附件),团组分为4类:因公临时行政出访出国团组(附表1)、因公临时行政出访赴港澳团组(附表2)、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团组(附表3)、担任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带队教师团组(附表4)。

(二)学校人员受邀参加由中央部、委、办、局及重庆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双跨团组,也须纳入年度出访计划。参加主办方在国(境)外的线上国际会议填写附表3。因公赴台湾访问团组年度计划不在此次报送范围内。

(三)所有出访计划均须由组团单位或出访人员所在单位统筹汇总申报,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因公出访计划。未按规定报送计划的出访将不予纳入学校年度因公出访计划。

三、报批程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办公室将整合各单位报送的2026年度因公出访计划,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编制学校《2026年因公出访计划工作方案》,报学校教育对外开放领导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通知各报送单位。

四、报送时限及方式

(一)报送截止时间:11月13日(星期四)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汇总《2026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申报表》后将电子版原件及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办公室邮箱:gjcygcj@swu.edu.cn,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统一设置为“XX学院/部/所/中心/处(二级单位)2026年度因公出访计划”。请务必按照填报要求报送申报表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出访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春琴,电话:68253244

附件:2026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申报表.xls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办公室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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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jc.s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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