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文版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高校与国际组织 合作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6 20:28:44  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深化学校与国际组织的务实合作,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近日印发《关于征集高校与国际组织合作典型案例的通知》(教外司际〔2026〕187号)。为做好学校案例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人才培养与国际交流。联合培养项目(含双学位、定制化培养、实验班等),课程共建与教学合作项目(含全球治理课程、暑期学校等),实习实训与就业推送项目(含实习基地、定向推送机制等),师资与专家交流项目(含聘任国际组织官员任教、支持教师赴国际组织访学等)。

(二)平台与机制建设。设立或与国际组织共建学院、联合研究中心、智库和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发起或参与国际联盟及网络,联合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及主题活动,承接国际组织资助的研究课题及政策咨询项目等。

(三)科研合作与全球治理。申请设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席,参与或主导国际组织相关标准研制、教材联合开发,推动师生赴国际组织一线参与政策咨询、规则制定及实践工作等,深度融入全球治理体系。

本通知所称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系统机构及其专门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有公认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二、申报要求

(一)案例应反映学校与国际组织已实施的实质性合作,主题突出、数据准确、逻辑性强,包含实施背景、参与主体、亮点成效、经验总结、推广价值等,字数3000—5000字。

(二)请各单位择优推荐1项;跨单位联合实施的,由牵头单位提交材料。

三、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按附件1、2填写《推荐汇总表》《申报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Word电子版和盖章PDF扫描件一并发送至euasaf@swu.edu.cn,邮件标题及文件名为“国际组织合作典型案例+单位名称”,纸质材料由各单位留存备查。有实施效果证明、推广计划或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的,请一并提供。

(二)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7:00。

四、遴选与报送

国际处组织专家择优遴选,确定学校推荐案例(教育部明确部属高校每校限报1个)。入选单位请于11月9日前按遴选意见完善材料并报国际处。为有效推进相关工作,请有意向提交推荐案例的单位,于10月29日前联系告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通过钉钉联系谭飞雪老师即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飞雪

电 话:023-68250773

电子邮箱:euasaf@swu.edu.cn


附件:1.高校与国际组织合作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高校与国际组织合作典型案例申报书(样表).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办公室

2026年10月26日




◎◎◎◎◎◎
了解更多交流学习项目,请访问国际处/港澳台办网站
http://gjc.swu.edu.cn/

undefined

undefined

国际处/港澳台办微信公众号 海外交流学习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