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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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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7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4 14:35:44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部门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学校2027年度因公出访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出访效益,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事业发展,现就报送2027年度因公出访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树立“过紧日子”意识,紧扣本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需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年度出访。要坚持“无计划、不出访”和“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勤俭节约、务实高效”原则,经集体研究,充分论证后,合理制订并报送2027年度因公出访计划。

(二)制订党政干部一般性行政出访计划时,应从严控制团组个数和参团人数,一般行政团组总人数不超过2人,确需增加的应单独说明;出访任务须有实质性项目和具体交流合作内容,如实详述出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和照顾性出访,不得安排无关人员“搭便车”。各二级单位行政出访团组须在年度批复计划内执行,原则上不增补临时性出访计划。

(三)各单位要积极鼓励教学科研人员主动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学术出访团组批次数、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参加主办方在国(境)外的线上国际会议纳入因公出访管理,统一报送计划,实际执行前履行相关申办审批手续。

(四)校领导带队的校级行政出访团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办公室(以下简称“国际处”)结合学校整体工作需要统筹整合安排。

(五)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一般性行政出访,应遵守领导干部因公出访限量管理有关规定。原则上同一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期出访;同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团出访,不得同时或6个月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个国家或地区。

(六)为保证办理时间,2028年寒假期间的团组应纳入本次2027年度因公出访计划一并报送。

二、填报要求

(一)各单位须分类逐团详细填写《2027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申报表》(附件),团组分为4类:因公临时行政出访出国团组(附表1)、因公临时行政出访赴港澳团组(附表2)、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团组(附表3)、担任学生或教师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带队教师团组(附表4)。

(二)学校人员受邀参加由中央部、委、办、局及重庆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双跨团组,须纳入年度出访计划。参加主办方在国(境)外的线上国际会议填写附表3。因公赴台湾访问团组年度计划不在此次报送范围内。

(三)所有因公出访计划均须由组团单位或出访人员所在单位统筹汇总申报,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未按规定报送计划的出访将不予纳入学校年度因公出访计划。

三、报批程序

国际处将整合各单位报送的2027年度因公出访计划,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编制学校《2027年因公出访计划工作方案》,报学校教育对外开放领导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通知各报送单位。

四、报送时限及方式

(一)报送截止时间:11月12日(星期四)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汇总《2027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申报表》后,将电子版原件及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国际处邮箱:gjcygcj@swu.edu.cn,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统一设置为“XX学院/部/所/中心/处(二级单位)2027年度因公出访计划”。请务必按照填报要求报送申报表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春琴、肖宇,电话:68253244

附件:2027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申报表.xlsx(内含表1-表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办公室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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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jc.s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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