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文版

关于遴选我校本科生参加“2020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9 23:36:10  浏览次数: 

 

广大本科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Mitacs关于合作开展本科生实习的谅解备忘录,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20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全国)赴加拿大高校开展科研课题实习。(该项目2018年、2019年我校分别有6名、4名同学参加,反馈十分良好。)

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品学兼优,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三)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2001年9月19日以前出生),2019年9月份后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四)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或法语专业在读本科生;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法语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达到雅思6.5分,托福95分。参加法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6.通过加拿大高校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由加方导师单独出具证明)。

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水平要求。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二、选派专业、实习期限及内容

(一)选派专业无学科限制。

(二)实习期限为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研究课题实习;

2.与加拿大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

3.参加Mitacs举办的职业发展研讨,主题包括团队合作、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

4.撰写与实习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将有机会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

5.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将向留学人员提供3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Mitacs将承担留学人员实习期间外方高校收取的学生管理费、医疗保险费。

四、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请访问以下网址查询课题列表:

https://globalink.mitacs.ca/#/student/application/projects

或发邮件至helpdesk@mitacs.ca行咨询

五、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Mitacs,由Mitacs评估申报材料并匹配对应专业导师及课题。被录取人员计划自2020年5-7月期间派出。

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六、报名须知

  (一)请有意申请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9月16日下午17:30之前持以下纸质报名材料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北区幼儿园旁)门口的“学生出国(境)交流办公室”登记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西南大学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学院外事秘书及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点击下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中英文成绩单各一份

5、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没有可暂不提供)

6、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至少需到2021年2月;如原件不在学校请提供复印件)

7、其他补充材料(如:获奖证书、等级证书、外语能力证书等的复印件)。

(二)国际处初审材料后,将通知入选同学,并组织同学于9月1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程序 。

(三)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报名,请有意愿的同学务必先完成以上校内报名流程。

(四)联系电话:023-68293199;联系人:叶老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9月9日

◎◎◎欢迎广大同学踊跃报名!◎◎◎

    了解更多交流学习项目,请访问国际处/港澳台办网站
http://gjc.swu.edu.cn/

国际处/港澳台办微信公众号海外交流学习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