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文版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西南大学关于报送2019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1 18:04:38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接重庆市外侨办关于报送2019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学校将结合推进国际化进程需要,坚持计划统筹、因事定人、厉行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将出访计划和财务预算相结合,制定我校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访计划。为保证各单位及专家学者2019年的出访学术交流工作正常进行,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并及时统计出访团组和个人计划,以便学校整体统筹全年计划报请市外办审批。现将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制定出访计划

  (一)因公出访团组或个人、因公临时赴港澳团组或个人、因公赴周边和毗邻国家出访团组或个人(周边和毗邻国家名录详见附表3)、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任务团组或个人均须报送出访计划;赴台湾团组或个人年度计划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学生团组或个人不列入计划;需要在学校财务处报账的学生出国(境)者,须在出国(境)之前履行校内报批手续。

  (二)我校人员被邀请参加由中央的部、委、办、局及重庆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双跨团组,也须纳入年度计划,并在各自应属附表中申报。

  (三)教职工使用科研经费出访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科研等,也须纳入年度计划申报。

  (四)各学院已有或有意定制学生寒/暑假项目,须将出访带队教师纳入年度申报计划。

  (五)各单位制定行政出访计划时,如实填写出访任务(实质性项目和具体交流内容),不得将考察性出访列入计划。

  (六)制定计划应注意以下方面:班子成员不得同团出访;夫妻不得同团出访;处级或以上领导干部行政出访应遵守领导干部因公出访限量管理规定;处级或以上领导干部行政出访由各二级单位先行制定并报送计划,由国际处统筹协调,优先确保该同志拟参加的校级行政出访团组,避免团组时间重合或相近的情况。

  二、报送要求

  (一)所有出访计划须由出访人员所在单位统一申报,校内自行组团的计划须由出访组织单位统一申报。凡未按规定报送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的单位将无法被纳入下一年度的出访计划,市外办概不受理未纳入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的出访申请。

  请根据《西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管理规定的通知》(详见国际处网页)执行出访计划的具体要求(如对出访人员、出访天数、出访等要求)。

  (二)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点击文末附件下载):

  1.附表1《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计划申报表》

  2.附表2《2019年度因公临时赴港澳团组计划表》  

  3.附表3《2019年度因公赴毗邻和周边国家执行任务团组计划表》(含毗邻和周边国家名单)

  4.附表4《2019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团组计划表》

  (三)报送截止时间及方式:

  1.于2018年10月24日下午5:30截止报送。

  2.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两种方式同时报送国际处。

  (1)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jcygcj@swu.edu.cn

  (2)信件标题设置为“××学院/部/所/处(二级单位)2019年因公出访计划”

  (3)纸质版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该单位公章,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护证办公室(国际处紫藤苑大门处外事服务中心)。 

  联系人:万子君  朱春玲

  联系电话:68253244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2:2019年度因公临时赴港澳团组计划表.doc

附件3:2019年度因公赴毗邻和周边国家执行任务团组计划表.doc

附件4:2019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团组计划表.doc


    了解更多交流学习项目,请访问国际处/港澳台办网站
http://gjc.swu.edu.cn/

国际处/港澳台办微信公众号海外交流学习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