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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教师

关于选派2018年国侨办项目华文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09:27:4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应市侨办要求,现招募2018年国侨办华文教师,欢迎符合条件的师生申报,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2日15:00(校内报名时间)

二、岗位信息

序号

国家

馆区

聘方学校

任教科目及人数

学历要求

任教时间

1

泰国

宋卡

普吉泰华

中学汉语或科技

1人

全日制

本科以上

2018.5-2019.4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西南大学2018年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回国志愿者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勇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雅思分数是5.5,托福分数是75分,公共英语是四级,专业英语四级)以上,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50岁之间;

  6. 身体健康,无严重病史。需持因私护照,办理学历公证,健康证明和无犯罪公证。

  (三)报名要求

  请按照要求于3月21日15:00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西南大学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学院意见栏必须有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外派教师简历表(见附件2)-需本人和亲属签名

  3.外派教师考核表(见附件3)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8. 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及复印件(如有);

  9. 国外教学实习证明(如有);

   10.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聘书等;

四、选拔流程

  经学校推荐并通过市侨办审核通过的报名者将确定为候选人,候选人须参加市侨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待遇

  国务院侨办支付外派教师月薪含税10000元人民币,国际往返旅费、国内中转食宿、交通及办理出国手续等费用。月薪支付按实际出入境时间计算。聘方提供意外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基本生活补贴。

六、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紫藤苑205办公室)

  联系人:周炼

  联系电话:023-68253748

  电子邮箱:hantui@swu.edu.cn


附件1 西南大学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员报名表

附件2 外派教师简历表

附件3 外派教师考核表

◎◎◎欢迎广大同学踊跃报名!◎◎◎

 

了解更多交流学习项目,请访问国际处/港澳台办网站 http://gjc.swu.edu.cn/

敬请关注国际处/港澳台办微信公众号